每次我看着坐在餐桌对面吃早餐的丈夫马克时,我就很纳闷为什么他什么都没做,就能激起我如此之大的情绪?我说的情绪并不是指爱情,或者情欲——事实上,听着他喝麦片时发出的咀嚼声,我的内心就充满了后悔,憎恶和悲伤——我怎么能和这样一个人共度一生?这种情绪相当明确,而且一发而不可收。
其实我并非“闪婚”一族,当年也不是因为没得选择而被迫成婚。至少在踏上红毯的那一刻,我是全身心地爱着马克的。我们是在伦敦的一家夜店认识的,那时我们都是初来伦敦打拼的年轻人,我刚过完20岁生日。作为一个从小镇来的姑娘,当我看到马克毫不犹豫地出手点了一瓶标价500英镑的香槟,就无可救药地沦陷了。我们的关系非常亲密,如胶似漆。8年的恋爱长跑后,一次去巴黎度假,马克拿出一枚巨大的钻戒向我求婚,我高兴地答应了。接下来是一场盛大豪华的婚礼。到现在我还记得马克在说出结婚誓言时的眼神,那时所有人都确信我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