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开始迷上大麻,沉沦于它带来的幻觉和快感。我用从母亲和继父钱包里偷来的钱去买大麻。如果家里有客人,我也会从他们的钱包里偷钱。当然事情都败露了,我抵死不承认。16岁时我辍学了,每天醒来就喝一罐啤酒,然后是2瓶加强葡萄酒,3公升苹果酒,最后是半瓶伏特加。毫无疑问,到了17岁,我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酒鬼了。
妈妈带我去看过很多次心理医生,医生给我开了抗抑郁症的药和安眠药后,事情变得更加不可收拾——我经常会吃满满一大把试图自杀。18岁那年,我恳求医生把我的子宫切除,因为我不想看到自己生小孩的样子,不想要小孩,甚至不想再做女人。我不想成为任何东西,也不想存在于这个世界上。
最终,在我27岁的时候,我开始住在大街上,比起和正常人呆一块儿,我更愿意和酒鬼厮混。我们从超市里偷啤酒和伏特加,成天喝得醉醺醺的,很少吃东西,也不洗澡,把所有福利金都花在了购买非处方药上,并沉溺于吸食冰毒。我还有过一次发狠的自杀行为:独自走到一条荒无人烟的乡村小路上,用液体安定吞下了100片药片。我在意识不清的时候听到了妈妈打来的电话,她找了我整整一个晚上。“我受够了”,我在电话里对妈妈说:“快来救救我。”